一、党委组织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学校党委授权珠海校区管理和珠海校区具有管理权限的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干部选拔、培养、考察、绩效考核、督导、调配、交流和管理;
2.负责珠海校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兼职备案审批、因私出国(境)审批、离粤审批等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受理师生员工反映干部的有关问题;
3.负责珠海校区干部挂职锻炼和援派等工作;
4.负责珠海校区干部信息管理;
5.负责珠海校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6.负责珠海校区干部培训和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员培训工作,指导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
7.负责珠海校区产生的各级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
8.海外引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相关思想政治审核;
9.承担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10.完成校区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名单
